机辟徇多变,毕弋列重围。
终朝不及掩,谁谓鸟无知。
前方增击去,后已抢揄飞。
闻幽良杀草,惩纤应弃灰。
我行石阜中,下悬千仞溪。
岂惮行者苦,要俾犯者稀。
机辟徇多变,毕弋列重围。
终朝不及掩,谁谓鸟无知。
前方增击去,后已抢揄飞。
闻幽良杀草,惩纤应弃灰。
我行石阜中,下悬千仞溪。
岂惮行者苦,要俾犯者稀。
这首诗名为《议狱诗(其十六)》,是明代诗人皇甫汸所作。全诗以议论刑罚制度为主题,通过形象生动的比喻和对比,表达了作者对法律公正与严明的深刻思考。
首联“机辟徇多变,毕弋列重围”运用了“机辟”和“毕弋”这两个词,分别比喻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和严密性。机辟,即机关陷阱,象征着法律制度中的各种规则和约束;毕弋,即捕鸟之网,比喻法律网罗一切,无处不在。这两句描绘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法律环境,强调了法律制度的严谨性和广泛性。
颔联“终朝不及掩,谁谓鸟无知”则通过类比手法,将人与鸟进行对比。终日忙碌于法律条文之间,却难以完全理解和遵守,就像鸟儿面对复杂的捕猎环境一样,难以逃脱。这里暗含了对法律过于繁复、难以理解的批评,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如此复杂的法律体系下,人们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完全遵从?
颈联“前方增击去,后已抢揄飞”进一步深化了这一主题。前方的法律措施不断加强,而背后却可能隐藏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这不仅指出了法律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盲点,也暗示了社会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通过“抢揄飞”的形象描绘,诗人表达了对法律执行效果的担忧,以及对社会秩序稳定性的反思。
尾联“闻幽良杀草,惩纤应弃灰”则是对前文的总结和升华。闻幽良杀草,意为在幽暗之处清除杂草,比喻在法律执行中清除不法行为,维护社会正义。惩纤应弃灰,则意味着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避免过度惩罚。这两句话体现了作者对法律适用原则的思考,主张既要严惩严重犯罪,也要适度处理轻微过失,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的结合。
整体来看,这首诗通过对法律制度的深入探讨,展现了作者对法律公正、严明与人性关怀的思考。通过生动的比喻和对比,诗人不仅揭示了法律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性和挑战,也提出了对法律制度改进和完善的一些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