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诗句出自【宋·苏辙】的《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其四》。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其四原文: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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