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绛县人五岁,小鲁申公二年。
楞严已难笔受,尚书尚可口传。
大绛县人五岁,小鲁申公二年。诗句出自【宋·刘克庄】的《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其一》。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其一原文:大绛县人五岁,小鲁申公二年。楞严已难笔受,尚书尚可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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