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致兴乃在是,缿筒安足论。
孝妇不能救,祭致身后恩。
史迁无卓识,猥称多活人。
姑息亦甚易,咸当高大门。
弼教之谓何,舜宜肯吾言。
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致兴乃在是,缿筒安足论。
孝妇不能救,祭致身后恩。
史迁无卓识,猥称多活人。
姑息亦甚易,咸当高大门。
弼教之谓何,舜宜肯吾言。
这首诗是清朝乾隆皇帝(弘历)所作,名为《题于公宅》。诗中探讨了法律与道德、治国之道以及历史评价等多重议题。
首句“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点明了廷尉作为司法官员的重要职责,即确保民众在法律面前得到公正对待,消除冤屈。接下来,“致兴乃在是,缿筒安足论”则表达了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正确的政策和措施,而非仅仅依赖于形式上的法律程序。
“孝妇不能救,祭致身后恩”这一句通过孝妇的故事,强调了法律有时无法解决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死后施予恩惠也不能弥补生前的不公。这反映了作者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深刻思考。
“史迁无卓识,猥称多活人”批评了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某些事件的评价过于轻率,认为他夸大了某些行为对挽救生命的作用。这表明了作者对于历史记载和评价的审慎态度。
“姑息亦甚易,咸当高大门”指出宽容和放任虽然容易,但应以更高的道德标准和长远利益为考量,不应轻易妥协。
最后,“弼教之谓何,舜宜肯吾言”表达了作者对于教育和引导民众道德修养的重视,认为这是治理国家、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引用舜帝的例子来强调自己的观点。
整体而言,这首诗体现了乾隆皇帝对于法律、道德、历史评价以及教育等多方面问题的深入思考,展现了其作为君主的治国理念和人文关怀。
紫牙镂合方如斗,二十四星衔月口。
贵人迷此华筵中,运木手交如阵斗。
不算劳神运枯木,且废为官恤茕独。
门前有吏嚇孤穷,欲诉门深抱冤哭。
耳厌人催坐衙早,才闻此戏身先到。
理人似爱长行心,天下安平多草草。
何当化局为明镜,挂在高堂辨邪正。
何当化子作笔锋,常在手中行法令。
莫令终日迷如此,不治生民负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