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酌公荣有意哉,可能元亮此公侪。
但读离骚政须酒,不应须为菊花来。
不酌公荣有意哉,可能元亮此公侪。
但读离骚政须酒,不应须为菊花来。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晁补之所作的《呈毅父提刑》中的两句。诗人通过对“公荣”和“元亮”的引用,表达了对友人毅父提刑的评价。他暗示毅父并非仅仅追求官场荣耀,而是有着像东晋名士陶渊明(字元亮)一样的高洁情怀。诗人认为,在阅读《离骚》这样的深沉作品时,需要借助酒来激发情感,而毅父的品性并不只是为了追求菊花般的隐逸生活,更深层次地体现了他对高尚情操的追求。通过这两句诗,晁补之赞扬了毅父的内在品质和独特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