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非同气,托根犹可生。
如何兄与弟,同气却无情。
草木非同气,托根犹可生。
如何兄与弟,同气却无情。
这首诗名为《树中草》,是明代诗人朱诚泳所作。诗中以草木为喻,表达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即使是同一母体生长出来的草木,由于各自不同的属性和生长环境,仍然能够独立生存。然而,诗人接下来将话题转向人类关系,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兄弟本应情深意重,如同同一气脉,但为何有时会出现无情无义的情况?这反映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现实中的矛盾,寓言般地揭示了人际关系中的亲情变异和世态炎凉。整体上,这首诗语言质朴,寓意深远,具有一定的社会批判意味。
江边一树垂垂花,酒杯曾觅黄公家。
谁教五出作黄蜡,六出休论属尤物。
鼻端有窍侬自知,群儿空诵诗人诗。
天公与花不与叶,要遣孤芳作超绝。
缅怀南徐江上山,醉入梅花海中眠。
梅花乱落青鸟去,大是天公送君句。
天公定不辜吾人,蜡梅句法聊付君。
禅床僧几梦吴越,煮菜从来满斋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