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御讲经,无本可据。案上一挥,谁知落处。
知落处,拍板与门槌,总是闲家具。
对御讲经,无本可据。案上一挥,谁知落处。
知落处,拍板与门槌,总是闲家具。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慧开所作的《傅大士赞》中的一节。诗的内容描述了佛教学者在讲解佛法时的情景,强调了看似平常的物品如案上的笔和拍板、门槌,在这种宗教场合中的实际意义。"无本可据"暗示了佛法的空灵和不可捉摸,而"案上一挥,谁知落处"则描绘了讲经者的洒脱和禅意,仿佛佛法的智慧如墨水落下,难以追寻其具体形态。最后三句以幽默的方式表达了这些日常用品在特殊情境中的超然地位,它们并非闲置之物,而是佛法传播的象征。整体上,这首诗寓含了禅宗的机锋和生活化的佛法理解。
王孙宝玦已流落,九马不复归长安。
梨园歌舞入残梦,白屋无人空翠寒。
流泉汨汨如流乳,竹应笑歌成律吕。
酒酣濯足望洞庭,一片潇湘隔秋雨。
有鸟有鸟来丹山,羽衣五色朱其冠。
人间腥腐不足饱,食汝竹实饮汝湍,为汝一出三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