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生于原,匪温斯瘅。火以炀之,烈则杀我。
尔将崇利,毋贻我祸。既看我蚕,请看尔火。
蚕生于原,匪温斯瘅。火以炀之,烈则杀我。
尔将崇利,毋贻我祸。既看我蚕,请看尔火。
这首明代诗人顾璘的《禽言六首·其六·看蚕看火》是一首寓言诗,通过蚕和火的对话,表达了对贪婪和过度追求利益的警示。诗中蚕自述生长在原野,若无适当的温度则会遭受热病(暑热),而火若过于炽烈,则会毁灭蚕的生命。蚕提醒人们,追求利益时应适度,否则可能带来灾难。最后,蚕请求对方在享受蚕丝带来的好处时,也要留意控制火势,以免殃及自身。
整首诗语言简洁,寓意深远,通过动物的视角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以及过度欲望可能导致的后果。这种借物说理的手法在中国古代诗词中常见,富有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