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惜滋章,刑书违启明。
崎岖难自列,川险本人情。
哲王允钦恤,君子利坚贞。
盗金匪邻子,时亦致山鸣。
法令惜滋章,刑书违启明。
崎岖难自列,川险本人情。
哲王允钦恤,君子利坚贞。
盗金匪邻子,时亦致山鸣。
这首《议狱诗》(其二十)是明代文学家皇甫汸的作品,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了对法律与人情关系的深刻思考。
首句“法令惜滋章,刑书违启明”揭示了法律条文繁复,但有时却与光明正大的原则相违背,暗示了法律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接着,“崎岖难自列,川险本人情”进一步阐述了法律执行的困难性,比喻为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行走,难以明确自己的位置,同时也反映了人性的复杂性和法律执行的挑战。
“哲王允钦恤,君子利坚贞”则转向对统治者的期望,希望他们能体恤民情,同时强调了君子应具备的坚定品质,即在面对困难时保持正直和坚持原则。
最后,“盗金匪邻子,时亦致山鸣”以“盗金匪邻子”的故事隐喻,说明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也可能犯下大错,而这种错误有时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如同山鸣一般,警示人们要警惕身边潜在的风险。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法律与人情、道德与现实之间关系的探讨,展现了作者对社会公正与个人道德的深切关注,以及对理想社会秩序的向往。
宫烛凄烟,庭梅妒月,扬州曾记元宵。
几度相逢,云萍依旧飘萧。
谢娘风格清寒甚,捧红丝、劝写无聊。
尽孤他,明月楼台,夜夜吹箫。
明知相约非相误,奈莺期不定,鸾镜终抛。
万一重逢,墨痕留认鲛绡。
青衫不渍清樽影,只模糊、红泪难销。
且禁他,今夜江风,明夜江潮。
唳鹤吟鸾,悄千门万户,夜静尘寰。
玉京宫殿杳,怅九霄仙佩,不下云軿。
今年小谪,知自何年。消尽炼琼颜。
料素娥、今夕无人问,裙袂生寒。定万古、长对晶盘。
敛庄严宝相,独坐婵媛。
幽怀知有恨,恨玉笙吹彻,彻骨难眠。
双成问讯,青女凭肩。
瑶华筵宴罢,长风起,吹堕离愁到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