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死固足悲,身辱亦足耻。
与其辱以生,毋宁饥以死。
身死固足悲,身辱亦足耻。
与其辱以生,毋宁饥以死。
这首诗出自明代诗人释函可的《即事十首》之十,通过简短的四句,表达了对人格尊严的深刻思考与尊重。
首句“身死固足悲”,开篇点明了死亡是自然规律,虽令人悲伤,但这是生命必然的归宿,故而“固足悲”。次句“身辱亦足耻”则进一步阐述了对人格侮辱的痛恨,认为人格的损害比肉体的痛苦更让人感到羞耻和悲哀。接着,“与其辱以生”,诗人提出宁愿选择在尊严受损的情况下死去,也不愿忍受人格侮辱而活着,强调了尊严对于个人的重要性。最后,“毋宁饥以死”,进一步强调了宁愿在物质匮乏中死去,也不愿在精神上受到侮辱,体现了诗人对人格尊严的极度重视和坚守。
整首诗简洁有力,通过对比生死与荣辱,表达了对人格尊严的强烈追求和捍卫,展现了诗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和道德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