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情重留情,狱事果难明。
无轻赤子命,为官急书程。
留情重留情,狱事果难明。
无轻赤子命,为官急书程。
这首诗是明代学者陈献章所作的《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二)》中的第二句和第三句。诗人表达了对司法公正的重视,强调在处理案件时不应轻易对待任何人的生命,尤其是无辜的年轻人。"留情重留情"暗示了诗人对于审慎和人道的关怀,而"狱事果难明"则揭示了司法判断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提醒官员必须谨慎对待每一个案件,以确保公正无疑。整体上,这几句诗体现了古代文人士大夫对于公正执法的道德责任感。
杏花红压纱窗雨,画櫩孤禽弄娇语。
翠绡晓帐双娥愁,泪湿菱花怨歌舞。
龙香记昔调哀弦,一丝指拨春风前。
罗衾未暖骊驹发,柳条折尽长亭寒。
燕钗分恨藏尘玉,梦断云深楚江绿。
舞鸾折翅锦字空,鱼目晴波接红烛。
江南贾客千黄金,停鞭欲换天涯心。
从教门外苔痕老,绣鞋不过屏山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