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奉诏忽班师,君命无违礼所宜。
半壁支撑先采石,金军覆没愧苻离。
南朝竟忍冤三字,北向曾无树一枝。
墓侧同心于少保,同心只恨不同时。
朱仙奉诏忽班师,君命无违礼所宜。
半壁支撑先采石,金军覆没愧苻离。
南朝竟忍冤三字,北向曾无树一枝。
墓侧同心于少保,同心只恨不同时。
这首诗是清代末年到近现代初期的诗人徐搢珊对岳飞墓的感慨之作。通过“朱仙奉诏忽班师”开篇,点明了岳飞在朱仙镇即将取得重大胜利时,因朝廷命令而被迫撤兵的历史背景。接着,“君命无违礼所宜”表达了对岳飞忠君爱国精神的肯定和尊重。
“半壁支撑先采石”一句,赞扬了岳飞在采石矶之战中力挽狂澜,为南宋政权争取了一线生机。然而,“金军覆没愧苻离”则暗含对岳飞未能彻底击败金军的遗憾,同时也暗示了历史的无奈与复杂性。
“南朝竟忍冤三字”是对宋高宗赵构在岳飞被冤枉赐死时的谴责,体现了诗人对历史公正性的追求。“北向曾无树一枝”则以象征手法,表达了对岳飞忠诚与牺牲精神的敬仰,以及对其未得善终的惋惜。
最后,“墓侧同心于少保,同心只恨不同时”表达了对岳飞与秦桧(少保)命运不同、无法并肩为国效力的遗憾,同时也寄托了对岳飞英名永存的祝愿。
整首诗通过对岳飞生平及历史事件的回顾,展现了诗人对岳飞忠勇精神的崇敬,以及对历史公正性的反思,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人文价值。
时事口慵说,性灵诗可陶。
客中三日阴,江头风浪高。
六年寄此邦,鸥鹭皆心交。
烟波迥自如,应笑吾生劳。
世路转偪仄,旅鬓空萧骚。
既往若电梦,所得真毫毛。
岁月解欺人,木落江之皋。
勿谓吾甚衰,得酒犹能豪。
旧游固可恋,归盟那得逃。
负暄依茆檐,儿辈供爬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