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然一丛竹,何当举似人。
不可妄认此,青青为法身。
萧然一丛竹,何当举似人。
不可妄认此,青青为法身。
这首诗名为《中岩十八咏·碧筠亭》,是宋代诗人晁公溯所作。诗中以"萧然一丛竹"起笔,描绘出一片清雅脱俗的竹林景象,唤起人们对自然美的欣赏。"何当举似人"表达了诗人期待有人能理解并欣赏这竹子的高洁品质,暗示竹子不仅有形之美,更有内在的精神象征。
"不可妄认此"进一步强调,欣赏竹子不应仅停留在表面,而应深入体悟其寓意,将其视为一种精神寄托或道德典范。"青青为法身"则将竹子比喻为佛法中的"法身",寓意竹子的坚韧与正直如同佛法般永恒不变,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
整首诗通过竹子的形象,寓言式地传达了诗人对高尚人格和道德修养的追求,以及对人们能领悟其深层含义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