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时辰,居家治务最须勤。
无事等閒莫外宿,归来劳费父嫌憎。
食时辰,居家治务最须勤。
无事等閒莫外宿,归来劳费父嫌憎。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十二时行孝文》中的第三篇,主题围绕着孝道与家庭责任展开。诗中强调了在特定时间(食辰)内,作为家庭成员应尽到的职责和义务,尤其是对父母的照顾与陪伴。
“食时辰,居家治务最须勤。” 这句点明了在用餐时刻,家庭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家务,展现勤劳的态度。这不仅是对日常生活的描述,也暗含了对家庭成员间相互支持、共同分担家务的期待。
“无事等閒莫外宿,归来劳费父嫌憎。” 这两句则进一步阐述了孝顺之道。它告诫人们,在没有特殊事情的情况下,不应轻易在外留宿,而应尽早回家,避免给父母带来不必要的担忧和劳累。这样的行为体现了对父母的关心和尊重,是孝道的具体实践。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日常生活场景的描绘,传达了对孝敬父母、尽家庭责任的重要性的强调,体现了儒家文化中“孝”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