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府侍臣鸣玉,霜台御史生风。
官烛论诗未了,知秋自属梧桐。
紫府侍臣鸣玉,霜台御史生风。
官烛论诗未了,知秋自属梧桐。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黄庭坚所作的《次韵韩川奉祠西太乙宫四首》系列中的第三首。诗中,黄庭坚以“紫府侍臣”和“霜台御史”两个形象比喻朝廷官员,前者象征着地位尊贵的宫廷侍从,后者则暗示公正严明的监察官员。"鸣玉"和"生风"进一步描绘了他们的仪态和影响力,前者形容侍臣的威严,后者暗指御史的震慑力。
“官烛论诗未了”一句,将官员的公务与文学活动相结合,暗示他们在繁忙的政务之余,仍有对诗歌艺术的追求和讨论。而“知秋自属梧桐”则运用了梧桐叶落知秋的自然景象,寓意高洁之士在感知季节更替时,也能洞悉世事变迁,体现出诗人的高尚情操和对官场沉浮的深刻理解。
整体来看,这首诗通过形象生动的比喻和富有哲理的意象,展现了官员们的文人情怀和责任感,同时也寓含了对官场生活的深沉感慨。
上人家在庐山阴,木皮作衣云作心。
独携铁锡来参寻,禅中悟得唐人吟。
秋高忽忆归山住,旧结茅茨连古树。
他年我欲寻君去,祇恐云深不知处。
宁为路傍草,莫作战士妻。
初嫁席未温,夫今戍辽西。
忆与夫别时,山川正飞雪。
腰间弓箭重,冰冻马蹄裂。
夫君在万里,如何可相求。
瞻彼日月光,使妾心悠悠。
悠悠复悠悠,想思曷云已。
夜夜劳梦魂,遥遥渡辽水。
军中有纪律,君当慎终始。
勿以念室家,无心事戎垒。
自昔忠义人,从军皆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