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河沙劫奉如来,功未全时眼不开。
自知本有灵光物,香灯不绝警痴呆。
恒河沙劫奉如来,功未全时眼不开。
自知本有灵光物,香灯不绝警痴呆。
这首诗是宋代禅宗僧人释印肃所作的《行住坐卧三十二颂》中的第十颂,名为《香灯》。诗中以恒河沙比喻佛的教诲深远无尽,如同恒河沙粒般众多,需要经历无数劫数才能完全领悟。"恒河沙劫奉如来"表达了对佛陀教法的虔诚和敬仰,以及修行过程的漫长与艰辛。
"功未全时眼不开"寓意修行者在尚未完全证得大道之前,犹如眼睛未开,无法洞见真理。这里的"眼不开"并非指视力问题,而是象征心灵的蒙昧和智慧的未启。
"自知本有灵光物"则揭示了修行者的内心深处,明白自己原本就具有佛性或内在的光明,只是需要通过不断的熏陶和修炼来唤醒。
最后两句"香灯不绝警痴呆"运用了香灯的意象,香烟袅袅,灯火常明,象征着修行者内心的觉知和对佛法的坚守,如同长明的香灯,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警惕痴迷的状态。
总的来说,这首诗寓言深刻,富有禅意,强调了修行的过程和内在觉醒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