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
老子玄虚祖,谆谆此语人。
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
老子玄虚祖,谆谆此语人。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仙佛之孝十首(其二)老子》中的一句。诗中表达了对孝道的理解和传承,强调了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顺不应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应深入理解并实践老子所说的"玄虚"之道,即超越世俗的智慧和精神上的敬奉。"老子玄虚祖"指的是老子作为道教创始人,他的教诲富含深奥的人生哲理。诗人通过这句话教导人们,孝顺父母不仅仅是满足他们的生活所需,更在于理解和领悟其中的精神内涵,从而在心灵上给予他们真正的关怀和尊重。这种孝道观念体现了儒家和道家思想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