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教梼杌降家门,骨肉荆榛不可论。
赖是本支调护力,若敖不馁怙深恩。
天教梼杌降家门,骨肉荆榛不可论。
赖是本支调护力,若敖不馁怙深恩。
这首诗是清代诗人龚自珍的《己亥杂诗》中的第四十四首。诗中,诗人以梼杌这个神话中的恶兽比喻家族内部的不幸和纷争,"天教梼杌降家门"表达了对家庭遭受不幸的无奈和痛心。"骨肉荆榛不可论"进一步描绘了亲人之间关系的破裂和疏离,如同荆棘丛生,难以言说的悲哀。
然而,诗人并未完全沉溺于消极情绪,"赖是本支调护力"暗示着家族中仍有亲情和力量在维系,尽管处境艰难,但依靠族内的支持和扶持,使得家族不至于崩溃。"若敖不馁怙深恩"引用《左传》中的典故,若敖氏虽遭遇困境,但因为依赖深厚的恩情,得以不丧失斗志,这表达了诗人对于家族团结和坚韧精神的期待。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寓言和典故,展现了诗人对于家族命运的关注和对亲情力量的肯定,同时也流露出对社会变迁和个人际遇的深刻反思。
河流决崑崙,微禹其为鱼。
龙门虽已凿,犀栧孰可踰。
老翁被发鬓如丝,临流欲渡将何之。
妪止翁留翁勿渡,翁不妪从舍之去。
中流凭一壶,意谓千金俱。
一壶势莫支,千金沦其躯。
壶兮壶兮翁之{左祟右},鼍吼鲸吞方得意。
曲终哀怨写箜篌,邻女为君双堕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