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不若义,义不若利。利之使人,能忘生死。
利不若义,义不若意。意之使人,能动天地。
意不若义,义不若利。利之使人,能忘生死。
利不若义,义不若意。意之使人,能动天地。
这首诗是宋代哲学家邵雍的《义利吟》,它探讨了义(道德原则)、利(物质利益)和意(个人意愿)之间的关系。诗中首先指出,利益的力量强大,足以让人忘却生死;然而,利益又比不上道义,因为道义更能深入人心。接着,诗人强调,即使是最强烈的个人意愿,也比不上道义的影响深远,因为它具有改变天地般的影响力。
这首诗反映了古代士人对于道德价值的崇尚,认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更应坚守道义,因为道义才是人生的最高准则,能够引导人们做出超越物质考量的高尚行为。这种观念体现了儒家伦理思想中的"义利观",即在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应该以义为先,兼顾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