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园种树引前川,梨枣何须待十年。
生计化居民自识,无烦督责顺其天。
林园种树引前川,梨枣何须待十年。
生计化居民自识,无烦督责顺其天。
这首诗是清朝乾隆皇帝弘历所作,名为《阜平县(其二)》。诗中描绘了在阜平县种植树木,以改善环境和促进民生的情景。诗人通过“林园种树引前川”这一句,展现了植树造林与自然水系相结合的美好景象,寓意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
“梨枣何须待十年”,表达了对果树生长速度的期待,同时也暗示了通过植树可以迅速改善地方环境,提升生活质量。这不仅体现了对农业发展的关注,也蕴含了对时间价值的理解,即通过合理规划和努力,可以快速实现目标。
“生计化居民自识”,强调了通过植树等生态建设活动,可以自然而然地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不需要过多的外力干预或强制措施。这种观点体现了乾隆皇帝对于顺应自然规律、让百姓自我发展和管理的哲学思想。
“无烦督责顺其天”,最后两句进一步阐述了治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时应遵循的原则——顺应自然规律,不需过度干涉,让事物按照其内在逻辑和规律发展。这种思想既是对传统儒家治国理念的继承,也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思和适应。
整体而言,这首诗不仅展现了乾隆皇帝对于自然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重视,也体现了他对于社会治理方式的独特见解,即通过顺应自然和人民本性来达到和谐稳定的社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