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
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
这首诗是李昉的作品,写于唐末宋初之际。诗人在此通过自述早年的科举经历和对未来抱负的表达,展现了自己的才华与志向。
“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两句,描绘了诗人年轻时怀揣着书本和剑(象征学问和武艺),离开湘潭(湖南地区)去参加科举考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排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这两句表明诗人在年轻时就已经小有成名,声名远播至洛阳(古都),而近来更是以诗歌闻名于江南地区,诗歌的价值和地位得到了普遍认可。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这里的“邑令”指的是地方官员,诗人表达了即便是担任这样的职务,也感到自己的抱负尚未得到充分实现,不满足于现状。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最后两句则是在劝诫某位朋友(孟宾),不要效仿历史上的冯唐轻易放弃追求。诗人提醒说,对于一个英明的君主来说,即使是末年的作为也不应感到羞愧。
整首诗流露出诗人的不甘平庸,充满了对未来无限憧憬和期待的情怀,同时也体现出了作者对于个人抱负与社会地位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