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本精刚化,锋铓岂易群。
未曾伤正典,长为铲讹文。
类与铅刀异,名将彩笔分。
删书及定礼,曾忝立奇勋。
质本精刚化,锋铓岂易群。
未曾伤正典,长为铲讹文。
类与铅刀异,名将彩笔分。
删书及定礼,曾忝立奇勋。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智圆所作,名为《友人元敏示以三题乃赓而和之(其二)刮字刀》。诗人以"质本精刚"起笔,形象地描绘了刮字刀的特质,坚韧且锐利,不易被寻常事物匹敌。接着,他强调这种工具在修正文字、纠正谬误方面的功效,暗示其价值不凡,不同于寻常铅刀。
诗人进一步将刮字刀与文采出众的笔墨相提并论,表明它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角色,如同名将手中的利器,具有独特的地位。最后,诗人提到自己参与删书和制定礼仪的工作,表达了对刮字刀贡献的认可,认为它曾立下过卓越的功勋。
整首诗通过比喻和自述,赞扬了刮字刀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流露出诗人对自己参与其中的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