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典钦恤具,周书敬慎存。
明刑此为准,所贵多平反。
平越有死狱,公为伸其冤。
灯前求生意,笔底回春温。
于门日高大,阴德遗子孙。
虞典钦恤具,周书敬慎存。
明刑此为准,所贵多平反。
平越有死狱,公为伸其冤。
灯前求生意,笔底回春温。
于门日高大,阴德遗子孙。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祁顺所作的《贵阳雅颂二十四首同翠渠作》中的第二十三首《平越伸冤》。诗中展现了对古代法律制度中公正与仁慈并重精神的赞美,以及对官员在执行法律时应秉持的谨慎和公平态度的强调。
首句“虞典钦恤具,周书敬慎存”表达了古代法律制度中对仁慈与谨慎的重视,即在执行法律时不仅要遵循规则,还要考虑到人性的关怀。接下来的“明刑此为准,所贵多平反”则指出明确的法律条文是判断的标准,而追求正义和平反冤屈则是法律实践的重要价值。
接着,“平越有死狱,公为伸其冤”点明了故事背景——在平越这个地方,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而这位官员(公)则为无辜者伸冤。这种行为体现了官员的责任感和对正义的追求。
“灯前求生意,笔底回春温”描绘了官员在夜晚灯火下,用心思考,以笔书写,试图挽回生命的场景,表现了他对待案件的认真态度和对生命的尊重。
最后,“于门日高大,阴德遗子孙”意味着这位官员不仅在生前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还留下了良好的名声和道德遗产给后人,影响深远。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具体的故事和形象的描绘,赞颂了古代法律体系中公正与仁慈相结合的精神,以及官员在执行法律时所展现的责任感和对正义的追求。
长乐富山水,杖屦足追游。
故人千里,西望双剑黯回眸。
多谢扁舟乘兴,慰我天涯羁思,何必羡封侯。
暮雨疏帘卷,爽气飒如秋。
送征鸿,浮大白,倚危楼。
参横月落,耿耿河汉近人流。
堪叹人生离合,后日征鞍西去,别语却从头。
老矣江边路,清兴漫悠悠。
群花渐老,向晓来微雨,芳心初拆。
拂掠娇红香旖旎,浑欲不胜春色。
淡月梨花,新晴繁杏,装点成标格。
风光都在,半开深院人寂。
刚要买断东风,袅栾枝低映,舞茵歌席。
记得当时曾共赏,玉人纤手轻摘。
醉里妖饶,醒时风韵,比并堪端的。
谁知憔悴,对花空恁思忆。
人生行乐,算一春欢赏,都来几日。
绿暗红稀春已去,赢得星星头白。
醉里狂歌,花前起舞,拚罚金杯百。
淋漓宫锦,忍辜妖艳姿色。
须信殿得韶光,只愁花谢,又作经年别。
嫩紫娇红还解语,应为主人留客。
月落乌啼,酒阑烛暗,离绪伤吴越。
竹西歌吹,不堪老去重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