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体从宜无害义,不容外物独违时。
未能槁食并泉饮,咽李哇鹅岂可为。
道体从宜无害义,不容外物独违时。
未能槁食并泉饮,咽李哇鹅岂可为。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普的《孟子.猎较》中的片段,主要探讨的是道德原则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道体从宜无害义"强调遵循自然之道和个人适宜的行为不会违背道德原则。"不容外物独违时"则进一步指出,个人不应被外界事物所左右,而应顺应时势。
"未能槁食并泉饮"表达了对极端节俭或放纵生活的否定,认为人不能过于苛刻自己的生活需求,连基本的饮食都不顾。"咽李哇鹅岂可为"则是以不正当的贪婪行为——吞咽生李子和鹅肉为例,讽刺那些为了欲望而不择手段的人,暗示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整体来看,这首诗通过寓言的方式,告诫人们在追求道义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度和平衡,避免因一时之欲而违背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