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字在人为甚大,根心羞恶不容无。
所存所失分岐路,为蹠为尧遂两途。
耻字在人为甚大,根心羞恶不容无。
所存所失分岐路,为蹠为尧遂两途。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普对于《孟子》中"人不可以无耻"这一观点的阐述。他认为,"耻"这个字对于人的品性影响重大,它源于内心的羞恶感,是道德行为的重要准则。诗中通过"所存所失分岐路"的比喻,表达了有了羞耻之心,人们的行为就会在正道(如尧)和邪路(如跖)之间有所选择,从而区分善恶。整首诗强调了耻感在个人修养和社会伦理中的关键作用。陈普以简洁的语言,深入浅出地揭示了儒家伦理中的重要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