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米惭子路,杀鸡愧茅容。
汗颜戴履间,子职何以供。
负米惭子路,杀鸡愧茅容。
汗颜戴履间,子职何以供。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淳所作的《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中的第二首。诗中,诗人以子路负米孝亲和茅容杀鸡待客的典故自比,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之情。"负米惭子路",诗人感叹自己在家庭责任上未能像子路那样尽心尽力,感到羞愧;"杀鸡愧茅容",则暗示自己在待人接物上不如茅容慷慨大方。"汗颜戴履间",形象地描绘出诗人内心的尴尬与不安,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未能充分履行。最后,诗人质问自己,这样的行为怎能对得起子职二字?整首诗通过自省,展现了诗人对自己要求严格,期望在生活中做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