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五逆十恶业,应堕地狱受诸苦。
临终遇劝念弥陀,决定超生于彼土。
有作五逆十恶业,应堕地狱受诸苦。
临终遇劝念弥陀,决定超生于彼土。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遵式的《十六观经颂·下品下生》中的一段。它以简洁的语言阐述了佛教中的业力和轮回观念。"有作五逆十恶业",指的是做了严重的罪行和恶行,如背叛、杀戮等。"应堕地狱受诸苦",表达了这些恶行的后果,即死后会遭受地狱的痛苦。然而,"临终遇劝念弥陀",意味着在面临死亡时,如果能接受佛的教诲,念佛号如弥陀(即阿弥陀佛),则"决定超生于彼土",即有望往生净土,得到解脱。整首诗强调了善恶报应和信仰的力量,体现了佛教的救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