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母适异国,先归汝忍能。
致人不正视,应是得人憎。
随母适异国,先归汝忍能。
致人不正视,应是得人憎。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中的第五十二首,题为“叶公诸梁”。诗的内容主要围绕着孝道展开,讲述了一位跟随母亲移居他乡的儿子,在母亲先行返回后,他表现出的不正视他人(可能指对母亲的忽视或不够尊重)的行为,暗示这样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对其产生厌恶。诗中通过“致人不正视”这一细节,批评了儿子在孝顺母亲的同时,未能妥善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强调了孝行不仅要对父母尽心,还要顾及周围人的感受,体现了儒家伦理中的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