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岂难明,不偏立可得。
偏似扶醉人,中如正柱石。
亭亭即道体,截截皆天则。
一毫不可裒,一发不可益。
舜君与尧民,万世作程式。
颜仁及曾孝,亦足立人极。
倘或增减之,病痛自千百。
立如偏重船,可坐见没溺。
形象亦易知,体段非不的。
柰何秦汉来,如瞽于五色。
大中岂难明,不偏立可得。
偏似扶醉人,中如正柱石。
亭亭即道体,截截皆天则。
一毫不可裒,一发不可益。
舜君与尧民,万世作程式。
颜仁及曾孝,亦足立人极。
倘或增减之,病痛自千百。
立如偏重船,可坐见没溺。
形象亦易知,体段非不的。
柰何秦汉来,如瞽于五色。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普的《程朱之学(其四)》,通过对程朱理学中"中庸之道"的阐述,表达了对儒家伦理道德的推崇和对偏离中道的批评。诗中以"大中岂难明,不偏立可得"开篇,强调中庸之道的清晰易懂和重要性。接下来通过比喻,将中庸比作"正柱石"和"道体",强调其稳定性和原则性,指出任何增减都会导致问题丛生,如同"偏重船"会沉没。
诗人进一步引用舜和尧的圣德,以及颜回的仁和曾参的孝,作为中庸之道的典范,认为它们是后世行为的准则。最后,诗人批评自秦汉以来人们对中庸之道的忽视,如同盲人无法分辨颜色,暗示了偏离中庸的危害。
整首诗语言简练,寓言生动,既揭示了中庸之道的核心理念,又表达了对偏离这一原则的忧虑,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