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得荆璞,眩走数百舍。
谓足奉至尊,过眼不售价。
有时置箧笥,光彩忽惊夜。
持归弄儿女,足以照里社。
和氏得荆璞,眩走数百舍。
谓足奉至尊,过眼不售价。
有时置箧笥,光彩忽惊夜。
持归弄儿女,足以照里社。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曹彦约的《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其二)》中的一节。诗人以和氏璧的故事为引子,描述了一块珍贵的宝石——荆璞。和氏得此璞玉,起初并未被人重视,甚至被忽视走过数百里的路程,被认为只适合供奉君王,但其真正的价值并未立即显现。后来,当玉石的光彩在深夜中忽然照亮了整个箱子,它的美丽才被重新发现。诗人进一步提到,即使拿回家给孩子们玩耍,也能照亮村庄,象征着其内在的光芒终将被发掘。
通过这个故事,诗人寓言般地表达了人才的潜质可能被忽视,但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和环境,就能展现出非凡的价值。同时,也暗示了知县的职责在于发现和赏识人才,正如和氏璧最终被赋予了应有的光彩。
烟浓日淡不多寒,担上看花雪作团。
想得竹边春已暗,明朝走马过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