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事名同火不思,风前声胜四条丝。
从来踪迹绝江北,应恨明君出塞时。
底事名同火不思,风前声胜四条丝。
从来踪迹绝江北,应恨明君出塞时。
这首诗是清朝诗人弘历所作的《题陆治四时蔬果卷十六首(其八)枇杷》。诗人以枇杷为题,通过细腻的描绘和巧妙的比喻,展现了对枇杷的独特情感与思考。
首句“底事名同火不思”,以“火”喻枇杷的果实,形象地描绘了枇杷的形状和色泽,同时引出对枇杷独特之处的思考。次句“风前声胜四条丝”,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枇杷在风中的摇曳之声比作悠扬的琴弦之音,生动地表现了枇杷的动态美和悦耳的声音。
后两句“从来踪迹绝江北,应恨明君出塞时”,则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表达了对枇杷生长环境的想象和对其命运的感慨。这里“江北”可能象征着远离繁华、自然生长的地方,“明君出塞时”则暗示了枇杷可能因某种原因而远离其生长的适宜环境,表达了诗人对枇杷命运的同情和对自然环境变化的思考。
整首诗通过对枇杷的细致描绘和深邃思考,展现了诗人对自然界的敏感观察和丰富情感,同时也蕴含了对历史变迁和个人命运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