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说曾公有府城,殿前数日净边尘。
白麻宣受人争看,宝马高秋报主身。
白麻宣受人争看,宝马高秋报主身。诗句出自【宋·时少章】的《书事七首·其二》。书事七首·其二原文:共说曾公有府城,殿前数日净边尘。白麻宣受人争看,宝马高秋报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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